1月13日,一段2分30秒的視頻在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視頻中,一輛牌照為川AN4R××的銀色高爾夫轎車在車流密集路段6次急剎、變道,“甩盤子”逼停後方正常行駛的寶馬車,中途甚至停車向寶馬車司機做出不雅手勢。最終,高爾夫駕駛員廖某被處以了罰款100元、記3分及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處罰結果向社會公佈後,再次引發了市民和網友的激烈爭論,許多市民對交管部門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提出了質疑,“是不是罰得太輕了?”1月16日,成都交警首次邀請律師一起召開媒體通氣會,現場對市民、網友關註的“為何如此處罰”、“是否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熱點問題進行釋疑。交警表示,對於高爾夫司機的交通違法行為,輕重程度只能依據《道法》相關內容進行判斷,儘管有網友認為處罰過輕,但交管部門作為執法部門,對案件處罰結果的判定不能因為感情而發生傾斜。
  堅決維護法律權威,不讓感情等主觀因素影響法律的公正,讓每一件辦下的案子都經得起檢驗,是成都交警在執法過程中始終堅持的標準。而對於道路上出現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交管部門也一直依據《道法》進行嚴查嚴處。沖闖信號燈、超速、酒駕、故意污損遮擋號牌,駕車撥打接聽手持電話、不系安全帶,駕駛人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的出現總是在影響道路正常交通秩序的同時,也給違法者本人和其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傷害。
  近日,隨著大量務工人員的返程熱潮及各大中小學校的開學,我市的道路交通環境更為複雜,早晚高峰時期車流量增大,道路交通壓力也隨之加大。再加之部分駕駛人在參與交通時出現的交通違法行為,更是對道路安全通暢造成影響。為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順暢,交管部門近期開展了一系列針對路面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的集中整治行動,嚴查嚴處機動車、非機動車及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機動車酒駕、沖闖信號燈、超速,電動自行車違法載人載物、侵走機動車道、沖闖信號燈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出現,大部分原因都是因為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抱有僥幸心理,認為一次交通違法行為並不會出什麼大事,但事故往往就出現在一瞬間。”
  為了加強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交管部門在對交通違法者進行處罰前,都會先對其進行警示教育。“我市各個主要進出城幹道或大型路口都設置有安全警示學習區,擺放有案例展板和相關法律法規,交通違法者可以通過閱讀展板來學習。”
  本報記者 李旻 周海波 攝影 楊永赤  (原標題:交警排除干擾 處罰嚴格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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